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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级行政经费一律压减2% 节省约2亿元用于民生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南方日报
 
  针对中央做好厉行节约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近日,广东省政府决定,2011年除确保政权正常运转和工资发放的基本支出、维护区域均衡和市县运转的转移支付、涉及重大民生事业的专项支出以及贯彻中央政策的专项资金外,对省级机关及由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一般行政事业性项目经费、省级部门(单位)掌握的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等,一律按年度预算压减2%,压减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开发、促进就业、救灾减灾等民生实事。

  据了解,纳入此次行政经费压减范围的支出,包括省级部门管理的非工资性支出(包括行政事业项目支出),以及省级部门(单位)掌握的专项经费。经测算,按照2%的压减幅度,2011年共可压减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行政经费约2亿元。为确保经费压减工作落到实处,广东省财政、监察部门将按照《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的规定,继续对省直各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等支出情况进行考核。

  近年来,广东省先后两次对省直机关行政经费支出进行压减。经过历次经费压减,广东省级预算用于维持政权运转的经费支出比重逐步下降,已从2006年的25.04%下 降 到2010年 的9.13%,腾出更大的财力空间用于民生投入。 (记者/卢轶 通讯员/岳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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