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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加强监管 强化服务 确保村(居)“三资”安全有效使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重庆市双桥区、长寿区积极探索村(居)“三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断创新管理和监督机制,增强村(居)“三资”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推进村和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长寿区建立健全“三资”代理服务机制,努力实现制度理财。

 

  (一)建立清查登记备案制度。各街镇组织人员采取看账本和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逐笔逐项清查盘点各村(社区)的资产、资源情况。摸清底数后进行登记、审核、造册,经过村(居)民代表会议审定并在全村(社区)公开,对没异议的移交到本街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财政所),对有异议的进行认真核实,查清后再移交街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资产资源台帐,统一进行备案。各村(社区)根据资产资源的使用情况,及时到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台账变更调整,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建立集体决策三项制度。一是实行财务“联签会审”制度。村(社区)各项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或签字,经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联签会审后方可入账。二是实行村(社区)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各村(社区)涉及项目占地、租赁、承包、合资等商业行为,必须通过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等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签订正式、规范的合同,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实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实行集体项目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和处置各项规定,确定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的条件和标准,按照不同金额档次,由区、街镇、村分级进行招投标。

 

  (三)建立分级审核制度。明确村(社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街镇对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核把关标准,实行分级审核。各项支出必须履行“联签会审”制度,经“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入账,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须携带有关会议记录、预算审批表、协议、合同等相关材料,经分级审核符合民主决策程序才能入账。

 

  (四)建立完善三级监督制度。一是区纪委、区政法委、区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和民政局等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二是各街镇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资”管理监督小组,制定工作程序,对预算、审核、备案等事项,尤其一些重大资金支出和资产、资源的处置程序进行监督把关。三是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对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处置、居务公开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访诉求渠道。

 

  双桥区推行“居财民理镇街代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镇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行“居财民理镇街代管”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区财务管理。一是遵循“居民自治、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实行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由街镇在每月规定日期组织会计统一做财务帐;二是将社区财务核算工作全面纳入镇街财政(社区财务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实行统一账户、统一结算、统一核算、统一公布、统一存档“五统一”的管理制度,同时探索建立“组(社)财民理社区代理”制度。三是加强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三资”管理专项制度,各项惠民、强农直接补贴、救助居民的财政资金(包括灾害救助金、低保金、医疗救助金、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社区干部报酬等),均由街镇财政纳入“一卡(折)通”发放,实现补贴救助资金发放环节统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及时发放到位。四是完善社区监督委员会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大社区财务公开力度,细化公示内容,设立举报电话,发挥监督作用,确保社区财务核算准确、公开透明、监管到位,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据重庆市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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