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大力强化党内监督 预防领导干部权力腐败

今年来,广西柳州市借县乡两级领导班子换届之际,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强化基层党内监督,保障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促进领导权力阳光、公开运行,有效预防领导干部权力腐败。
一是加强对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贯彻执行到位、举报查处到位”,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出提拔干部等行为。市纪委先后3次会同市委组织部派出32个督查组,由市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先后带头深入各县区、乡镇,以及55个市直机关单位和重点乡镇进行了重点督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是创新组织实施权力风险防控工程。以全面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以“查找腐败风险,建立防范机制”为关键,通过对掌握决策和执行人、财、物、事等权力的单位和个人腐败风险的确定,制订风险防范对策,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权力运行的立体监督网络。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廉政档案等制度,严格执行廉政鉴定工作,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防止道德失衡、行为失范、权力失控。今年来,市纪委共对16批217名拟任县(处)级干部进行廉政鉴定,对24批132个评先评优的单位(个人)进行廉政审核。全市县处级领导开展了述职述廉,并按照要求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告面达100%。
四是制定《柳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全市进一步细化问责的八种情形式,规范问责的程序和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实施办法》的领导干部,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今年1至5月全市共问责2人次(均为乡科级),进一步促进了政令畅通。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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