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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县七项措施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火墙”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

 

  一是严格财政专户管理。除社保基金专户、家电下乡专户、农发资金专户、“一卡通”结算专户外,其他财政性资金均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各业务科室不得另行开设专户,确因工资需要开设专户的,需经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批准,人民银行颁发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同一性质的资金不得多头开户。

 

  二是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相分离制度。严格执行国库资金支付流程,预算科下达预算指标,业务科进行计划审核,领导审批后,所有预算资金必须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进行支付。

 

  三是合理设置岗位,形成制约机制。按照“分工合理、相互制约、配合协调”的原则合理设置科室和岗位,明确科室和岗位职责。各资金支付岗位实行经办人、复核人双人双责。完善岗位轮换和内部审计等制度,定期进行资金支付岗位轮换、内部审计,加强资金监管。

 

  四是加强空白凭证和银行印鉴管理。加强管理,将预算拨款凭证、直接支付凭证、专户支票实行专人专责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实行经办人员和复核人员分离管理制度。

 

  五是加强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管理。新增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必须全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与各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增强代理银行工作责任心。

 

  六是落实定期对账制度。严格执行《平罗县财政性资金定期对账办法》进行定期对账,实行对账签证盖章制度,每月终了向分管领导汇报对账结果;年度中间实行换人对账,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对科室所管资金帐户对4次账。

 

  七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国库资金安全。完善网络管理员工作职责、机房管理制度和网络应用管理制度,对计算机标识秘级,安装物理隔离卡。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工计算机综合技能、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应用水平。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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