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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市深入剖析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源头防腐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河南省周口市纪委监察局深入剖析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体制改革、机制转换、制度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经剖析总结,发现问题主要存在于三个领域:

 

  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是土地储备制度不完善,“毛地”出让现象普遍存在。“毛地”是指原有建筑尚未拆除的地块,目前周口市土地存量很少,旧城改造大都采用“毛地”出让或土地置换方式进行,一些“招、拍、挂”走过场,造成了土地价格与实际价值不符。二是一些招商引资项目存在圈地囤地现象。主要表现为,一些企业借助各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低价拿地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合约,打着投资的幌子行圈地囤地之实。2006年,周口市经济开发区与一家制药企业达成协议,企业以每亩3万元(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为每亩8万元)的低价取得150亩工业用地使用权,承诺一年内正式投产、两年内总投资额达到1.2亿元。但至今该企业仍处于试生产阶段,实际投资仅有1100万元,且除了450万元土地出让金是企业自有资金外,其余投资来源均为该宗土地抵押贷款,土地按出让条件约定的有效使用面积也不足25%。三是擅自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性质。有的企业通过主管部门将工业用地变为商业用地,有的将商业用地变为居住用地,不但破坏了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也使国有土地收益大为减少。如周口市区一宗商业用地(基准地价80万元),开发商买通市规划局审批科原科长董某擅自将其改为居住用地(基准地价24万元),又通过“运作”将其成功“摘牌”,最终将该地块实际开发为商住一体楼盘,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00万元,目前董某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标投标领域。一是土地交易市场不健全,交易规则不统一。由于没有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从土地询价到挂牌出让,整个过程均由国土部门具体运作,过程不公开、程序不透明、规则不统一、监管不到位,为意向人量身定做出让条件、控制报名、泄露底价等暗箱操作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土地出让方式过于单一,大多采取挂牌方式,很少采用招标、拍卖方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土地的价值难以得到准确体现。二是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控制招标投标。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控制工程项目招投标,最突出的表现是明标暗定。领导干部能利用职权掌控招投标,除有关法律法规存在缺陷之外,还有现行的招投标体制陈旧、不适应当前形势需要等原因。投标人想方设法搞定业主,业主自行选择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操纵评标结果,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条或共生寄生关系,致使监管形同虚设。上述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滥用和浪费,也为个别领导干部实施权力寻租、谋取个人私利提供了空间。太康县原县委书记、市经济开发区原主任利用手中权力个人成立公司大肆倒卖土地,从中受益数千万元。西华县国土局原局长王某,采取控制标底并向意向中标人泄露标底、为“意向人”量身定做评标办法、通过代理公司控制报名环节、做通评委工作为“意向人”争取主观分数等方式,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招投标过程中受贿300多万元。

 

  三、房地产建设领域。一是部分房地产商钻政策的空子,打通政府关节,先定后拍,低价拿地,然后再以土地抵押贷款进行项目运作,且实际开发时大都由建筑商垫资,房地产商以极低的成本投入控制了大量公共资源,继而谋取暴利,带来土地资源日渐减少、房价居高不下、高额利润引发过度投机、资源透支等恶性后果。二是地方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房地产行业。近年来,房地产行业迅速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支柱产业,群众戏称“GDP”为“搞地皮”,意指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完全依靠买地建房。群众反映强烈的房价虚高问题,其原因一方面是经济发展、城市扩张、人口激增、资源短缺等刚性需求助推,另一方面,地方财政对于房地产行业过度依赖,为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人为哄抬地价,频频拍出“地王”,房地产商增加的开发成本最终全部由群众买单。特别是群众关心关注的房地产建设质量问题,几乎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豆腐渣”工程背后都存在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等腐败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周口市在继续加强办案工作、营造专项治理强大舆论氛围的同时,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体制机制建设上来,拓宽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思路,注重工作实效,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与源头预防做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一是加快交易平台建设。在现有招投标中心的基础上,将“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产拍卖、产权交易”等活动纳入统一进场范围,按照服务职能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统一交易规则,规范交易程序,完善交易功能,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做好技术、经验以及制度上的准备,并拟建立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是规范招投标运行机制。建立“交易中心发布信息、服务窗口登记报名、业务部门审核把关、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控”的招投标管理体制,逐步实现网上报名、网上交易;在继续推行代理公司入库机选、评标专家入库管理制度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评标办法网上公示会签、相关收费统一帐户监管制度,及时引进电子自动化评标系统,同时畅通报名与投诉渠道,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如在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项目中实施“合理低价中标”试点,财政评审造价为3500万元的工程,实际中标价为2500万元,节省财政资金1000万元。三是改善土地出让体制。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坚持“净地”出让原则。建立“过程公开、程序公正、分立制衡、监督有力”的土地出让机制,加强对土地出让重点环节的监控,有效防止“先定后拍、量身定做”等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对招商引资项目区别对待,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土地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清理。改变单一出让方式,积极推行商业居住用地拍卖出让,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招标出让 、工业用地挂牌出让,使土地出让充分体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及其实际市场价值。四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程监督。建立项目决策社会公示及专家论证制度;加强项目标后管理,建立“工程跟踪审计、质量跟踪监督、进度跟踪督导”制度,把好资金拨付关、工程监理关、峻工验收关,有效防止了“半拉子”工程与“豆腐渣”工程,保证了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据河南省周口市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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