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预防腐败局统筹推进全市预防腐败工作

市预防腐败局行政编制26名,设局长1名(由市监察局局长兼任),副局长2名,内设预防腐败一室、预防腐败二室、预防腐败三室,各室同时作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内设机构。预防腐败一室主要负责的工作有:研究起草预防腐败工作的有关计划、方案、总结,汇总、分析工作情况;预防腐败工作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预防腐败局公文处理、印章保管使用、档案、议案、建议、提案、信息综合处理、安全、保密、网页维护和信息发布以及行政后勤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组织协调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对预防腐败政策措施开展调查研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预防腐败二室负责的主要工作有:组织推进全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研究建立腐败预警机制和反映腐败现状的指标体系;组织对全市有关改革措施的廉政风险进行研究、评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划归;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预防腐败三室负责的主要工作有: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大中小学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研究提出指导意见,组织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督促推进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治腐败措施的试点工作;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防止利益冲突试点工作、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试点工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与腐败有关的各种信息的采集、分析,协调建立与检察院、法院、公安、银行等系统共享预防腐败信息的机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市预防腐败局局长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张厚崑同志兼任,1名副局长由市监察局副局长宋兰刚同志兼任,1名副局长由张岚同志担任。三个室的工作人员已基本到位,各项工作正在逐步推进。近期,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本市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二是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本市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三是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题调研,在本市开展试点,逐步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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