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依托电子平台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

记者在14日召开的云南省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了解到,云南省将用8个月左右的时间,在5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机制和平台,提高政务公开效果,便捷、高效地为公众提供政务服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以及2011年6月底云南省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建成运行、基本具备了电子政务工作基础的实际,省政府决定在昆明市安宁市、曲靖市麒麟区、保山市腾冲县、丽江市古城区、德宏州瑞丽市5个县(市、区)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根据云南省实施方案,从2011年11月到2012年7月,试点县市区将利用已有的网络设施、应用及数据服务设施和信息安全设施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构建满足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需要的电子政务平台;全面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编制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在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同时通过96128政务服务热线、政务信息岛等多种方式提供公众查询,不断扩大社会公众查询渠道;推进行政许可业务系统与电子监察业务监察系统无缝对接,以电子政务网络为载体,建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共平台,做到权力行使全程留痕,有迹可查。
按照国家明年8月将对试点县(市、区)进行考核验收的时限,云南省将于明年6月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为全面提升云南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提供有益经验。
“开展试点工作,就是要以现代信息技术对阳光政府4项制度的具体实施流程进行再造和固化,促进县级政府实现权力阳光运行,让政务服务惠及群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本文转引自[云南日报],记者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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