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为保障纪委正确履职立规矩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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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障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海南省日前出台实施办法,对如何保障纪委正确履职作出明确规定。
海南省明确了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事项,包括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组织协调事项,根据反腐败工作需要、由纪委常委会或者纪委分管领导确定的组织协调事项,以及有关部门认为需要纪委组织协调的事项。纪委督促检查方式则包括听取落实情况汇报、按规定调阅有关材料、听取有关人员意见、实地调查了解情况、要求提交相关情况的书面报告等。
根据部署,海南省将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等6项组织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段小申 记者 姚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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