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安为财政资金筑起“防腐墙”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近日,江西省万安县出台了《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第三方对账”作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为财政资金安全筑起一道“防腐墙”。
该县目前共有33个财政专户,分别设在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等6家商业银行。为确保“第三方对账”工作落到实处,该县成立了由县财监局、财政局国库股的业务骨干组成的对账小组,并明确在每季度末,由对账小组以第三方身份,分别深入到6家商业银行对财政专户资金进行实查对账,防范和化解财政资金风险。加强对对账工作的监督指导。
一是加强对账人员管理。组织对账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增强对账工作技能,提高对对账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在每季度开展第三方对账前,组织对账人员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并由县监察局对对账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是完善对账程序。制定了具体的对账方法、步骤和程序,并对对账单据实行登记制度,确保仔细核对每一个账户,每一笔金额,凡有数据不符的,即时查明原因,防患于未然。
三是规定对账内容。为防止对账工作流于形式,该县将对账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按照预算科目、级次、款项等逐一核对。并规定凡发现只核对总数,不按规定核对每个账户具体金额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落实对账责任。制定使用规范的对账表格,在表格上明确第三方对账中经办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各自的职责,在每次核对无误,每张表格金额一致后由双方在表格中签字、盖章。同时建立对账工作台账,便于以后发现问题时进行责任追究。(江西省万安县纪委 张经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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