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严守“五条纪律”强化“五种意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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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座谈会上获悉,该自治区巡视机构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巡视办《关于在巡视中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的通知》精神,要求严格执行“五条纪律”,切实强化“五种意识”,扎实推进巡视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力,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鹏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中央巡视办“五条纪律”的要求,对信息保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严格的规定,要求巡视干部必须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制度规定,提出对严重违反“五条纪律”的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坚决调离。这对于加强巡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巡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巡视干部要把握自治区巡视工作面临深入发展的良好机遇,结合贯彻落实“五条纪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巡视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要强化政治意识,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巡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二要强化纪律意识,用“五条纪律”约束和规范自身言行,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要强化自律意识,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塑造良好形象。四要强化大局意识,把巡视工作融入大局之中,紧扣中心履行职责。五要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不懈地推进巡视工作实践创新,增强监督实效。(记者 付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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