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甘肃省庆阳市制定《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意见》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

  为了进一步巩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成果,提升源头治理腐败水平,甘肃省庆阳市在2011年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形式载体,制定了《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措施,切实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一是突出防控重点,完善防控措施。要在“全面防控”的同时,加强重点对象、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信息库”建设,强化监管措施,靠实监管责任,实行重点监督、重点管理、重点防控。

 

  二是加强有效制衡,合理配置权力。对重点领域、主要领导、重点岗位的权力进行有效制衡和合理分解,不断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三是构建预警机制,有效处置风险。以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为目标,着眼前期预防,抓好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构建教育防范机制;着眼中期监控,构建廉政风险信息收集、评估、反馈“三位一体”的预警机制。着眼后期处置,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责任追究四项措施,构建风险处置机制。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推进“阳光权力”。按照“公开﹢技防﹢监督”的模式,强化权力公开、科技防控、社会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据甘肃省庆阳市纪委信息)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