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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走群众路线 治拆迁“顽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开通拆迁微博,将备受群众关注的棚户区动迁全程记录并实时公开;建立村(居)代表联系户制度,涉及5村1居的1.5万亩土地集中流转,一个月完成95%的工作量……安徽省合肥市自2006年开展“大建设”以来,通过坦诚的协商对话、真诚的便民服务,在干部与群众之间架起沟通桥梁,保证了“依法动迁、阳光动迁、和谐动迁”。
    该市将“要不要拆”、“怎样拆”等重大事项交由群众商议决定,把拆迁政策、拆迁方案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讨论,广泛征求意见。该市成立拆迁改造项目群众自治小组,构建群众有效参与决策的平台,让群众动员群众。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根本利益,该市先后出台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做到四个“一律”,即被征地农民一律纳入城镇人口管理体系,一律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一律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一律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
    在广听民意基础上,该市明确拆迁安置类型及具体政策规定,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按照合法有效的建筑面积实行“拆除一平方米安置一平方米”。在被拆迁房屋面积范围内,认定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有效面积,按照征地专户在册人口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置换安置,并允许每人再按800元一平方米的优惠价增购15平方米。
    好政策不公开、不透明,也难免让人猜疑。该市推行拆迁安置政策、过程全程公开,采取事前召开听证会,张贴拆迁批文和政策文件上门送达等方式让群众知晓政策。同时,建立“三榜公示、两级审核”制度,村(居)第一榜公示、街道(乡、镇)第二榜公示,市、区九部门联合审查,在媒体上第三榜公示,并建立一户一档的拆迁安置方案,每榜公示时间不少于五日。
    为防止拆迁过程中出现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的现象,该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大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定期开展调查走访和廉政谈话,监督相关部门和各村(居)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群众反映的违规问题限时调查反馈。 (傅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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