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严格规范“三公消费”狠刹奢靡之风

2012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推出多项举措规范“三公消费”,狠刹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一是实行定额指标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增量为零。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在连续四年压缩各类经费的基础上,继续对全市各区、各单位行政经费、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人数、公务购车、公务接待评、举办比达标表彰和晚会展览庆典论坛经费开支提出量化缩减要求,并将节约财政经费重点投入民生社会领域。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单位经费管理安全网。加大对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的公开力度,构建确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和人员廉洁的安全网。
二、完善制度体系,引领节俭风尚。一是以廉洁自律的“紧箍咒”规范公务活动。针对当前公款送礼、工作日午餐饮酒、公款旅游等“三公”消费中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着手,规范公务活动。市纪委年初印发禁止违规收送礼金的暂行规定,明确对用公款送礼金的从重处理。南山区以区党廉办2012年1号文下发通知,严禁全区公职人员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龙岗区制定了干部市外培训管理试行办法,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防止区内各部门借外出培训名义公款旅游。二是创新公务用车管理方法。在抓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公车节假日封存,提倡公务车每周按尾号停驶一天;在《深圳市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中提出公务车更新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和清洁能源型汽车等多项举措,引领环保节能用车新风尚,实现经费支出和尾气排放“双减”。
三、推动信息公开,延伸绩效考核。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增强严控“三公”经费的硬约束。制定《深圳市2012年建设廉洁城市年度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规定将推动不少于30家市本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实现网上公开,不少于10%的市本级预算单位开展部门决算公开试点,“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2009年以来的平均水平,确保年度出国境经费支出零增长,市本级90%以上的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等量化目标,并按相应分值权重,纳入2012年度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完成工作时间节点、数值比例、完成状态、开展工作次数”等可量化指标对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实施量化考核。
四、强化媒体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强化监督,露头就查。对媒体披露的问题迅速核查并及时回应。巩固和丰富政风行风监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民心桥”、“直通车”等作风监督平台,发现问题即时整改。2012年以来已举办十余期“直通车”和“民心桥”节目,充分发挥听民意、解民忧、纾民困的平台作用。通过“窗口服务监督哨”栏目,集中曝光了一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二是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对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某某等人借考察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及时追究、落实问责,严肃处理了当事人,充分发挥了惩处的震慑力。对查处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并组织各级各单位认真讨论,吸取教训,增强了办案的综合效果。
(据广东省预防腐败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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