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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格审计村干部“钱袋子”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日前获悉,江西省着力加强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过认真谋划、严密组织,确保离任村干部“不留尾巴”、带不走一分钱。据统计,2011年以来,该省共对1.7万多个行政村的5.8万多名村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纪案件289件,纠正违纪金额1815.3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在对村干部的审计中,该省重点关注中央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征地补偿费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以及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情况。省、市、县三级均成立了由纪检、监察、组织、农业、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审计工作联络小组。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等部门印发了《江西省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工作步骤,实行审前公告、结果公示、督促整改、年终回访“四步法”,保证审计过程公开透明、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为确保审计不留任何盲点和死角,该省采取交叉审计、实地审计和重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实行了“村账乡代理”的村,由县(市、区)组织,采取各乡(镇)之间交叉审计方式进行;对未实行“村账乡代理”的村,由乡(镇)统一收齐各村会计资料,由县(市、区)组织专人进行集中审计。在对任职时间长、所在村集体经济总量大的村干部进行审计时,组织人员进村实施审计。对审计中发现账目混乱、有重大经济疑问、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由县(市、区)组织专人进行重点审计,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清问题根源不放过”。

  为避免出现“审而不严、审而不用”的问题,该省突出抓好审计报告公示、问题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等3个环节。审计结果经审计小组全体讨论后,征询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对被审计对象提出的不同意见,要进行复核;审计结束后,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张榜公布或满意度测评等形式,接受村民的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以乡(镇)为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廖宇舟 记者 徐华平 孟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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