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正千帆竞——江西以查办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纪实

位于鄱阳湖之滨的南昌市南昌县,是江西省首个县域经济“全国百强县”。2009年,江西省纪委查处了南昌市委原常委、南昌县委原书记汤成奇后,群众曾一度担忧:南昌县今后的发展该何去何从,来之不易的“百强县”是否还能继续保持?
近三年时间过去了,该县一手抓反腐倡廉,一手抓经济建设,着力打造“廉政净土、投资热土、经济强县”,县域经济一路高歌,连年在“全国百强县”排名中进位赶超。今年上半年,南昌县财政总收入首次超过30亿元,达30.48亿元,同比增长30.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49亿元,同比增长44.8%,两项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一。
这是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查办案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从科学发展的全局出发,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首要职责,把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作为第一标准,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最高目标。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3836件,处分25863人,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11.67亿元。通过查办案件,端正地方风气,扫除发展障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紧扣查案“轴心” 服务经济中心
2007年,九江市纪委、监察局查处了星火有机硅厂原副厂长郭某等22人违纪违法案件,解决了企业核心技术机密外泄和重要岗位技术人员外流的问题,避免了企业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2009年,中国化工集团决定在该厂再追加80亿元投资,新上40万吨有机硅生产项目,项目投产达标后,年销售收入可达40亿元,上交税金4.5亿元。
“以查办案件创造最优的发展环境,以最优的发展环境‘筑巢引凤’,为拉动经济服务。”这是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时所追求的主要效果。
紧扣查办案件这个“轴心”,做到查办案件与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相适应、与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相协调、与经济发展的监督管理制度相配套。
2009年,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对省国土资源厅3名副厅长进行了立案调查。之后,按照“抓系统、系统抓”思路,又查处了国土资源系统和相关单位干部17人,实现了查一案挖一窝、整个系统内的有关问题一并解决的办案效果。
党的十七大以来,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了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案件995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3人;查处了高校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3件, 1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查处了32名县委书记、县长或担任县委书记、县长期间的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
通过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案件的查处,净化了发展环境,促进了经济的增速增长。据相关部门统计,2010年年初查处凤凰光学集团高管腐败案后,当年年底该公司全年营业总收入突破20亿元,利税超过1亿元,增长均在80%以上。2010年省煤田地质局原局长龚某被查处后,当年企业经营总收入、利税分别增长63.8%和70.1%,两个指标增幅均创历史新高。
如今,查办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已成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共识。江西省纪委副书记陈尚云说:“查办案件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又要克服那种‘查办案件会影响经济发展’的错误倾向;既要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又要注意把握好查办案件的时机、节奏和力度。通过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扫除发展障碍,净化发展环境,实现查办案件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坚持宽严相济 确保发展稳定
南昌市青山湖区的一些腐败案件发生后,江西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尚勇非常牵挂这个地方的发展。他先后三次来到该区调研座谈,鼓舞士气,提出率先把青山湖区建设成全省“廉政示范区”的构想。
每查办一个重大案件,省委领导和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均多次与案发地或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骨干座谈,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同时,对事关一个单位发展稳定的腐败问题,坚决予以查处,“清障护航”。
萍乡矿业集团是江西重点国有企业,由于原董事长徐某滥用职权、贪污贿赂,最终企业濒临破产,广大职工怨声载道,酿成多起大规模职工群体聚集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徐某违纪违法案件后,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3亿元,平息了职工的激愤情绪,确保了企业稳定发展。
宜春学院原党委书记陈某、校长姚某在对外引资中被骗2000万元,省纪委、监察厅既查处有关责任人员,又协调公安机关抓获诈骗人员13名,为正处发展关键时期的学院解决了重要的资金问题,维护了学院的稳定。
在办案工作中,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坚持依纪依法查处案件,又注意坚持以人为本的执纪理念,充分发挥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重要职责。严格区分违纪违法与工作失误的界限,正确看待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维护群众利益 促进社会和谐
群众利益无小事。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理念、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抓手,在全省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查纠违规违纪资金14亿多元。
开展了民生领域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农民建房收费、失地农民基本保障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4.7万余人,清查出2009年以来农民建房违规收费、罚款1.75亿元,已将违规收费退还建房农户或上缴国库。
开展了医药购销和教育乱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问题11114个,查纠违规资金3757.6万元,医药卫生行业风气得到明显好转。查处教育乱收费金额3084万元,24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连续四年在全省集中开展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仅去年就查处基层党员截留、挪用、贪污征用补偿费、扶贫开发、粮食直补、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资金以及以权谋私、作风粗暴等违纪违法案4215件,处分4491人。
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了省、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设区市、县(市、区)、项目单位分级负责的五级互动监督检查网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监察通知书形式督促纠正,促进了中央重大政策的顺利实施。去年,上高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县商业总公司监管家电下乡相关工作人员受贿受礼、经销商骗取国家补助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吉安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汽车以旧换新骗补案,追缴违法所得300余万元。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2011年,江西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跨上1万亿元标志性台阶。今年一季度,生产总值2455.5亿元,同比增长11%,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9个百分点。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全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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