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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专项整治“吃空饷”和“干部走读”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停止支付‘吃空饷’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将财政已下拨的相关费用上缴,并按照规定核减编制。同时,对‘干部走读’人员要加强监督管理。”日前,海南省委组织部与省编办、省人社厅联合发文,部署“吃空饷”和“干部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停薪留职、离职,或者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长期在编不在岗,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人事关系已经调出未及时办理减编手续,或者人已经调出却较长时间不转移行政关系,继续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已故或者失踪多年,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的人员等10个方面的人员是海南省“吃空饷”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
  
  列入整治重点的“干部走读”行为包括:居住地和工作岗位不在一起,周一不能按时到岗,周五提前返城的;每天“早出晚归”上下班,不安心基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以进城办事为名,延长滞留时间而脱离工作岗位,无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不遵守值班制度,节假日不见身影、找不着人的;热衷于往外跑,心思不在基层工作岗位的。
  
  据了解,该省在集中整治“庸懒散贪”前期工作中,已清理“吃空饷”人员139人,纠正“走读”干部161人。今年7月底至明年2月,该省将重点清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吃空饷”人员以及各市县和乡镇中的“走读”干部。
  
  海南要求,凡不如实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吃空饷”人员,除退还已领工资和相应的福利补助外,还要按规定予以处理,并对单位主要领导实施问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打击报复投诉人等违纪行为从严查处。(记者 胡庆魁 通讯员 刘 刚 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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