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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8-23 09:2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吉林省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深入推进“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工作,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伦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近年来,吉林省普遍实行“‘一把手’不直接管”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四平市把握关键环节,建立并落实党政“一把手”监督“5+1”制度(即《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等5项监督制度以及1项责任追究办法)。该市明确界定“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程序规定,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并全程记录。2010年以来,全市提拔任用219名县处级干部,完全依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的规定,全部实行市委常委会票决。
  
  该省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五权”要求扎实推进“一把手”监督工作。一是以防止权力扩张为重点实施改革限权。通过深化改革限制权力运行,规范从政行为;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民主决策制度改革。二是以保证权力行使有据为重点实施依法确权。针对个别地方和部门的“一把手”违法设定、增设权力事项以及违规用权、随意用权的问题,加强清理规范,确保权力来源合法、行使有据;压缩权力弹性空间,规范权力运行。三是以有效制衡权力为重点实施科学配权。针对当前腐败现象在行政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易发多发,在资金资源管理权相对集中的领域逐渐增多,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中依然突出的问题,以解决权力过分集中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分事行权、分级授权。四是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为重点实施阳光示权。针对“一把手”权力难于监督、容易“暗箱操作”的问题,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一把手”行使权力内容、范围和程序的公开力度;坚持决策公开、政务公开、利益关系原则公开、个人情况公开、监督结果公开,实现对“一把手”用权行为的有效监督。五是以完善机制制度为重点实施全程控权。针对由于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因素导致“一把手”出现权力滥用的问题,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切实发挥制度、监督和科技的重要作用,提升监督水平;加强内部监督,强化外部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科技支撑。(记者 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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