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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8-24 16:1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俞卓裕

  连日来,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力度,集中开展了越级信访举报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及时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越级上访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减少,以营造和谐环境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畅通渠道 包案解决
  
  浙江省委、省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强调,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上流”现象,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基础上,重点落实好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接待和约见集体访、重复访人员制度,以及包案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加强考核通报、下基层直接督办等制度,切实做好群众越级上访问题的处置工作。省纪委、监察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形势,并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部分省(区、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分析信访举报工作形势,制定化解措施办法。
  
  集中交办越级上访个案。浙江省纪委、监察厅专门下发通知,向各地集中交办了2011年下半年以来越级上访重点个案,督促问题解决。省纪委、监察厅相关负责人专门召集信访量相对较大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分管领导,“面对面”交办重点上访个案。
  
  落实领导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越级上访人员作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重点对象,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约见当事人,听取情况反映,协调解决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领导接访下访和领导包案结合起来,从受理到查办、协调、审核、反馈和结案“一抓到底”,直至息诉罢访。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对重点上访个案办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逐个落实,限期化解,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初期、化解在基层。
  
  分类管理 动态跟踪
  
  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信访信息网络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带有普遍性、群体性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分析研判,做到“未雨绸缪”。
  
  明确排查重点。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积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逐一登记在册,形成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其中,重点排查可能导致在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期间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未化解的信访积案以及历史遗留的重点信访问题。
  
  实行分类管理。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化解措施、办结时限,集中时间、人力、物力攻坚克难,实行分类化解。对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失职渎职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尽快结案;对信访人不接受调查处理意见,结案不息访的,认真审查其意见是否有理,如确属信访处理本身有问题的,坚决依纪依法纠正;对坚持过高要求的信访人,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和沟通解释工作。
  
  实行动态跟踪。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方式,对排查出来的信访举报重点问题进行动态跟踪。绍兴市纪委、监察局建立重点个案化解工作台账制和重点个案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制,进行跟踪督查,实行“挂牌销号”。温岭市纪委、监察局对2011年以来越级上访问题逐一梳理分析,根据反映内容性质、重复次数、影响情况和化解难易程度等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
  
  创新制度 化解心结
  
  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信访问题,创新制度机制,加大调处力度,全力化解群众心结和各类矛盾纠纷。
  
  引入“信访听证”化解疑难信访问题。衢州市纪委、监察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听证工作。去年以来,该市通过开展“信访听证、化解积案”百日竞赛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信访听证47场次,群众反馈满意或息诉息访44件次,反馈满意率达93.6%,有效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积案。据统计,截至目前,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召开信访听证会440场次,引导、实现息诉罢访384件次,息诉罢访率达87.27%。
  
  运用复查复核机制化解重复信访问题。浙江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出台《关于对重复信访建立复查复核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在各市选择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先行开展重复信访复查复核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创新,稳步推进运用复查复核机制化解重复信访问题,截至目前,共完成信访件复查261件次,引导、实现息诉罢访221件次,息诉罢访率为84.67%;完成信访件复核58件次,引导、实现息诉罢访51件次,息诉罢访率为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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