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案明纪促国企健康发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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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召开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剖析中石油乌兰察布销售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殷贵花和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文代两起企业领导人员腐败案件,以案明纪,以案为鉴,教育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自觉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力强调,全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筑牢思想防线,前移预防关口,强化宗旨教育,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克服侥幸心理,严守法纪条规,始终不越雷池,永远不闯“红灯”。要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源头治腐,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做到有规必依、违规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在党的纪律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要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腐败行为,通过查办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批制度,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要以此为戒,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远离腐败深渊,两袖清风干事,一身正气做人,为国有企业做强做优、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杜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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