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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备案监管涉农涉企财政资金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江苏省泰兴市今年对涉农涉企财政补助补贴项目资金实行备案监管制度,确保财政补助补贴项目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目前,该市18个部门报送备案的103个项目资金245条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涉及资金5亿元。
  泰兴市明确规定,凡由市本级及以上各级财政投入的涉农涉企补助补贴项目资金,均须按资金拨付渠道归口上报纪委、监察局备案,实行统一管理。各相关部门须在收到或下发项目资金文件的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名称、实施单位、项目内容以及补助补贴资金来源、拨付程序、安排落实等情况据实上报市纪委、监察局。同时,按照实施流程做到“六个严格”,即严格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监管、财务管理、项目验收、项目审计。
  泰兴市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建立起主体明确、重点突出、协作联动的监管机制。市纪委、监察局主要加强对项目资金备案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以及执行备案制度中隐瞒不报、虚报漏报、拒不整改等行为进行查处问责。财政、审计部门主要抓好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组建涉农涉企资金审计专业团队,将重要项目资金审计前置,变逆向延伸审计为全程跟踪审计。该市建立涉农涉企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专项纪律保障机制,出台市纪委委员巡查督查、市纪委常委会督查点评等5项监督检查制度,使监管工作覆盖项目实施全程。同时,依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建成涉农涉企项目资金信息库,推行电子实时监察。
  泰兴市采取备案审查、专项检查、委托检查、跟踪检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项目资金实施全程跟踪。重点检查资金安排是否符合项目投向要求,分配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发放是否规范,拨付是否及时足额,有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违规列支、转移侵吞等行为,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和人员在经办过程中是否存在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的情况等。
  今年以来,该市先后就水利改革发展资金、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实施专项监察6次,发现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12起,追回违纪违规资金300多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顾仁庆 张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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