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湖北省直湖北省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试点改革观察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派出试点改革观察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核心提示:三年来,受理信访举报30多件,立案7件,处分7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帮助试点改革单位纠正不良现象13起,约谈干部12人次;督促指导试点改革单位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20多项……2009年12月,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在9家省直单位试点综合派出改革,设立省纪委、监察厅“派出纪工委、监察局”,一方面将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独立出来;另一方面实行“贴身监督”,在增强独立性的基础上提升了监督实效。
    11月28日上午,湖北省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张明军来到负责联系的省直某单位,像往常一样开始审查第三季度党组会议记录和文件资料。就在这时,他发现,该单位存在巧立名目乱设奖项的嫌疑。张明军当即约谈该单位负责人,督促及时收回了即将下发的违规文件。
    “在以前的监督模式中,本单位纪检组长想建议撤销这样的决定非常难。现在派出纪工委、监察局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单位即使想在某些政策上打个‘擦边球’也不太可能。”该单位专职纪检员感叹道。
    这种“如影随形”的监督缘于湖北省三年前的一项改革。2009年底,该省纪委、监察厅在省财经办等9家省直单位试点综合派出改革,设立省纪委、监察厅“派出纪工委、监察局”,负责推动这些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年,改革成效初显。
    2010年以来,派出纪工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30多件,立案7件,处分7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帮助改革单位纠正不良现象13起,约谈干部12人次;督促指导改革单位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20多项。
    大胆创新
    去除监督的“后顾之忧”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要求,前些年,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对省直单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工作人员发现,派驻机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干得好的上不去,上得去的干不好”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体制不顺、力量分散、履职受限等瓶颈,使监督的效力大打折扣。
    “在传统的派驻模式中,派驻机构在业务上受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但其工作经费、人员编制、干部升迁和后勤保障等仍由被监督单位负责,这直接影响了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张明军说。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近几年查办的大案要案显示,部分单位发案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没有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这个干了5年的纪检组长,实际上很难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湖北省直某单位纪检组长曾提出,“派驻机构平常的后勤保障要靠驻在单位,个人升迁又和单位‘一把手’脱不开关系,吃别人的饭、端别人的碗,再去监督别人,谈何容易?!”
    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一场大刀阔斧的试点改革在湖北拉开了序幕。
    为减少工作阻力、降低工作成本,2009年12月,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先行面向9个“块头”较小的省直单位,从改革领导体制、完善机构设置等方面入手,探索成立了第一个由省纪委、监察厅直接领导,与被监督单位完全脱离依附关系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局,对被监督单位实行点对点、面对面的监督。
    “派出纪工委、监察局属于省纪委、监察厅内设厅室。省纪委、监察厅统一管理其干部的提拔使用、年度考核、轮岗交流、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统一配备其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统一负责干部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及生活福利、医疗、退休等。”张明军说。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分离。”湖北省监察厅副厅长马世永告诉记者,“相关部门和人员没有‘后顾之忧’,监督起来才会更有底气!”
    强化履职
    多管齐下保证“贴身监督”的效力
    2009年9月,有群众举报,省直某单位一中层干部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购买单位公有住房的问题。相关部门多次展开调查,但由于诸多因素影响,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干部群众反映较大,直接影响了该单位的团结稳定。
    2010年1月,综合派出试点改革开始没多久,派出纪工委、监察局就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工作人员在多方调查取证后,掌握了该干部通过虚报材料等方式擅自将一套公房据为己有的事实。在证据面前,当事人很快交代了问题,并退出了钱款。
    第一次“漂亮出击”所展示出的监督效力,让省直各单位惊讶,也让参与此项改革的人员坚定了将改革推向深入的信心。
    随即,派出纪工委、监察局为这9家试点省直单位统一配备了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定期对收集的线索和信访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和研究。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更要对改革单位的日常工作进行“贴身监督”。为及时、全面掌握改革单位的工作情况,2011年5月,派出纪工委、监察局开始探索实行“四个一”:每月到改革单位工作一天,改革单位每季度汇总上报一次工作小结,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工作汇报座谈会,每年年底开展一次检查考评。
    今年9月5日上午,湖北省信访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中层干部的调整问题。派出纪工委、监察局正处级巡视员桂流发端坐在会议室,对研究讨论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
    “在提拔人员上,我推荐……”会上,某副局长提出推荐提拔人选。桂流发敏锐地察觉到,被荐人实则是该副局长的亲戚,且当事人工作业绩平平、群众认可度不高,不符合推荐提拔人选的要求。桂流发当即提出反对意见,并拿来该单位近两年的人员考评记录,将机关干部对被荐人的测评打分和座谈情况摆了出来。
    “‘四个一’有效拉近了派出纪工委、监察局与被监督单位的距离,增进了相互了解,更有利于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派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祁佑华说。
    在全面监督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派出纪工委、监察局一方面全程监督改革单位党组会或行政办公会对“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研究决策,每年从各单位中选择确定一至两项工作作为监督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另一方面,对9家单位实行重点督查,每年在改革单位中选择一至两家单位,集中时间对其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派出纪工委、监察局已参加改革单位重要事项决策监督300多次,参与指导反腐倡廉工作检查60余次,帮助纠正违纪违规不良现象13起;先后对省人防办、省三峡办、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省南水北调局开展了重点督查。
    由点到面
    试点经验将在省内逐步推广
    对省扶贫办副主任张杰来说,亲历这次改革,让他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新认识。
    “前几年省扶贫办接连发生腐败案件,除了有涉案人员自身的因素外,更多的还是因为制度不健全、监督未到位。派出纪工委、监察局实行‘贴身监督’后,我们机关的风气有了明显改善!”张杰说。
    “无论查办案件还是日常监督,关键在抓根子,在通过制度建设来防控。”祁佑华说。
    2011年上半年,针对群众反映部分政府部门办公用品采购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派出纪工委、监察局及时指派工作人员参与调研、走访,督促指导省政府采购中心建立采购文件编制管理、质疑管理等制度,并加大了对政府日常采购项目的监督力度。
    效果立竿见影。一位去年9月参与“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班班通项目”竞标的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感叹:“现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和以往不同,每个环节基本都做到了公开、透明,想动点歪脑筋都难。虽然没竞上标,但我心服口服!”
    以案治本。三年来,派出纪工委、监察局共帮助4家发案单位完善制度30多项,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次。
    以查促建。2010年3月,派出纪工委、监察局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在改革单位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建立预警防控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学查建”活动。
    活动中,9家省直单位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945个,其中,岗位风险点237个,个人风险点708个。在此基础上,派出纪工委、监察局指导9家单位建立完善了123项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制度。
    “‘学查建’活动让我们明白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使我们能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言行,增强自律意识。”省政府法制办副处长张岚感触颇深。
    随着改革的深入,这些探索的举措也逐步落实为板上钉钉的一条条制度规范。
    派出纪工委、监察局先后出台十多项工作运行办法、重大事项日常报告制度、重点督查办法等,明确监督的重点、程序和工作关系,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积极拓宽监督渠道,除运用参加重要会议、开展专项检查、听取情况介绍等方式外,还把电子科技融入监督,实现了监督的经常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从三年来的实践看,改革尽管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整体效果是好的。”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说。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湖北省拟在今年年底再成立一至两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局,在省直有关部门逐步推开派出改革,增加4个省辖市试点,并在今明两年将这种“如影随形”的监督推广到省内所有的县、市、区。(冯桂昌 记者 金颂)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