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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强与港澳廉政建设交流合作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根据广东与香港、澳门分别签订的廉政建设交流与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在“一国两制”及各自现有法律框架内,建立廉政建设交流合作机制。 

    合作领域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港珠澳大桥廉政建设交流项目,就工程管理、物料测试及监督工程施工等进行专题交流;二是廉政教育交流和培训,利用既有平台,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的合作和互动;三是廉政建设资料交流,互相学习借鉴经验,制定有效的预防腐败策略;四是互访考察,建立定期的交流考察机制。 

    据介绍,前不久,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带团先后考察访问了香港廉政公署、澳门廉政公署,就加强廉政建设交流与合作深入交换意见。在香港考察期间,双方签订《粤港廉政建设交流与合作意向书》,此后不久又与澳门廉政公署签订《粤澳廉政建设交流与合作意向书》,并分别纳入《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黄先耀强调,加强与香港和澳门的廉政建设交流与合作顺应粤港澳社会和经贸关系发展形势需要,将为粤港澳三地经贸合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促进和保障作用。(翁键 余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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