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行“开放式决策” 推动民众参与公众事务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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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27日从四川省法制办了解到:近日,一项由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安排的推行“开放式决策”的行动,正在四川21个市州陆续铺开。四川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确定不少于5件,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省政府部门确定2—3件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事项,实行“开放式决策”。
为保证“开放式决策”落到实处,四川省政府明确规定:实行决策预告制度;实行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制度;实行决策草案征求意见制度;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办公会议参与决策的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政府常务会议网络视频直播互动交流;公开决策结果和决策执行情况。
“过去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政府部门想做多少就做多少。现在指明了具体形式,明确了具体件数,能逐步实现涉及公众利益决策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解读说。(刘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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