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浙江:在乡镇配备专职纪检干部 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巩固中深化 在规范中提高
——浙江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纪事

  日前,拿着刚收到的《浙江省乡镇纪委工作规程(试行)》,慈溪市逍林镇纪委副书记胡红辉说:“规程进一步规范了乡镇纪委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书记、副书记、委员各自的工作重点,我们抓工作的思路更清晰了。”
  
  出台《规程》,明确乡镇纪委工作职责和内容,是浙江继下发《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实施办法》,在全省1343个乡镇(街道)新配备1870名专职纪检干部后,促进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又一重要举措。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表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事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一定要把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各地的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正呈现出“组织设置标准化、干部配备专业化、教育培训全员化、工作运行制度化、硬件设施统一化”的态势。
  
  配备专职纪检干部,解决“人少事多”问题
  
  突出抓组织设置、班子建设、人员配备和教育管理,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这是浙江近年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一项有力举措。
  
  针对前些年全省65%的信访问题来自基层以及乡镇纪检组织人员少、事务多、力量散、工作开展难等实际,浙江省各级纪委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乡镇纪委软硬件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省1343个乡镇(街道)共配备专职纪检干部1870名。同时,抓住基层换届契机,强化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的配备。目前,全省共有1072名基层优秀干部被选配到专职副书记岗位。
  
  解决了“有人干事”问题,浙江及时将工作着力点放到促进乡镇专职纪检干部“会干事”、“干成事”上,通过狠抓教育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等,全面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该省纪委明确市、县纪委为乡镇纪检干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求“三年一轮训”。仅去年市、县、乡(镇)三级纪委换届后,全省就培训乡镇纪检干部3561人次,其中乡镇纪委书记1169人次;有计划地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组织的有关信访调查和查办案件工作,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到省、市、县纪委挂职,在实践锻炼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明确乡镇纪检干部应具备的5个基本条件和应调离岗位的5种情形,严把乡镇纪检干部“入口关”和“出口关”。据统计,2012年,全省乡镇纪委立案数同比上升13.2%,而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件同比下降39.6%,“一升一降”反映了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明显成效。
  
  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解决“干什么”和“怎么干”问题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乡镇纪检干部不抓“主业”干“副业”、兼职情况比较普遍等现象,浙江省纪委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明确了乡镇纪委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职责和权限,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主要职责,乡镇纪委的工作内容等,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效能投诉、工程建设招投标、村务监督等工作要求。同时,建立乡镇纪委书记述职述德述廉、定期下村检查指导工作等制度,健全集体领导和委员分工负责、学习培训、调查研究、工作报告、工作例会、工作协调、内部监督、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主业主抓”,促进乡镇纪委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义乌、温岭等地认真梳理乡镇纪委日常工作内容,编制信访、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图,规范业务流程。诸暨建立了工作月结月报制度,要求乡镇纪委每月底上报本月总结和下月计划,并建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
  
  浙江各地乡镇纪检组织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监督,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据统计,去年,全省乡镇纪委仅开展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就达7713次,共发现、纠正问题9265个。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解决“干好干坏都一样”问题
  
  浙江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要求、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引导和督促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该省纪委要求各地纪委以县为单位,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抓住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个环节,健全考核指标,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奖惩、待遇相结合,激发乡镇纪检干部创业干事的热情,解决“干好干坏都一样”的问题。
  
  天台县对乡镇纪委案件检查、信访、党风、队伍建设等14项内容进行量化考核。2009年以来,有9个乡镇纪委被评为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不少表现突出的乡镇纪检干部被提拔使用或交流到重要岗位。
  
  乡镇纪检组织的机构设置由弱变强,工作职责由软变硬,工作内容由虚变实,工作评价从无到有,乡镇纪委的地位更加突出,纪检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最新调查显示,在浙江,100%的县(市、区)落实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任免规定,100%的县(市、区)建立了乡镇纪委考核约束机制,100%的乡镇配备了专职纪检干部,100%的乡镇纪委办公(办案)条件达标。(颜新文 袁媛 吴有亮)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