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工作规则让公众参与重大决策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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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众参与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近日正式公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下称《规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决策、依法行政、公文审批、政务公开、权力监督等工作。
四川省要求,省政府会议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部门召开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已公开发布的上级文件不再翻印、转发,充分运用政务信息化系统,减少纸质公文数量。
《规则》明确,省政府及各部门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根据《规则》要求,未经省政府批准,省政府领导不出席各类庆典、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不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
《规则》提出,将绩效管理理念引入市(州)人民政府目标管理,注重科学发展、质量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考核评价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同时,实行耕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李雪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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