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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召开第6批特邀监察员聘任大会,为新聘任的30名特邀监察员颁发了聘书,并为特邀监察员进行了工作培训。第5批40名特邀监察员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于2008年5月从民主党派和社会群众中聘请。5年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坚持把开展特邀监察员工作作为提升行政监察职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活动,规范选拔管理,使特邀监察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扎实开展活动,组织监督检查。省纪委、监察厅积极组织特邀监察员参与全省反腐倡廉实践,5年来,先后组织特邀监察员参与全省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明察暗访、省直预算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核查监督检查等工作。特邀监察员认真发现问题,协助建章立制,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同时,特邀监察员的履职能力和敬业精神还得到了省政府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特邀监察员先后受邀参与效能督查、省直服务窗口建设等活动,并协助调解各类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组织参政议政,鼓励建言献策。云南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高度重视听取社会各界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建议,每年召开的省纪委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等都及时组织特邀监察员参加。5年来,特邀监察员先后参加各类反腐倡廉建设重要会议近450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20余条。在工作中,注重发挥特邀监察员专业特长,分批开展调研活动,先后组织特邀监察员参与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题调研活动,报送各类党风廉政建设调研论文20余篇。此外,鼓励特邀监察员结合工作实际,在一些重要工作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如部分特邀监察员多次就优化发展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提出提案,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
    开展走访调查,畅通社情民意。2008年以来,紧紧围绕加快云南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各种走访调查活动,收集社情民意80余条。省纪委、监察厅对特邀监察员反映的情况十分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办结。先后对特邀监察员反映的个体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纠纷、部分执法机关乱收费等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积极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依法妥善处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2年以来,针对一些特邀监察员反映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时间过长、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等情况,省纪委改善投资环境办公室和省预防腐败局相关部门专门发函进行督办,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受到广大投资商的好评。
    规范选拔管理,促进工作开展。省纪委、监察厅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特邀监察员工作。聘任前,委厅机关相关部门主动加强与统战部门的联系沟通,严格考察拟聘人选,然后提交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研究,报省纪委常委会议审定,确保把作风正、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热心纪检监察事业的人员选进特邀监察员队伍。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特邀监察员工作,召开工作座谈会5次,总结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同时,制定《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特邀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特邀监察员专业特长和工作性质,安排特邀监察员分组参与委厅机关执法室、纠风室、问责办等相关部门工作,提升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工作履职登记表,严格进行跟踪问效,年底向厅长办公会专题汇报,并将特邀监察员履职情况向各民主党派和所在单位进行反馈,增强了特邀监察员工作的责任意识;对不履行职责的同志及时进行教育和调整,保持了队伍的纯洁稳定,促进了工作的有序开展。(黄波 龙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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