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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范公务商务接待简化迎来送往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商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对该省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活动中的具体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据介绍,两个《规定》整体呈现三大亮点:一是把散见于若干个中央文件中的禁止性规定和中央领导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一系列讲话中的要求集中表述;二是把能够细化、量化的条款以明文规定方式落实下来,更加便于实际操作;三是各项规定都以突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该省规定,公务活动期间,一律不组织群众迎送,不跨地区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等。同时,该省对公务接待的经费管理也提出具体要求。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其他费用,不得以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开支。该省明确,商务接待应秉持促进发展、文明规范、务实节俭、遵循国际惯例、尊重风俗习惯等原则,坚持轻车简从,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欢迎、欢送活动等。(陈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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