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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纪实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3-10-23 15:4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

——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纪实

 

  “请问,纪检监察机关在增加透明度方面有哪些做法?”  

  “如果我要举报某个干部,可以通过哪些途径?”  
  “你们对具体的办案人员是如何进行约束和监督的?”  
  ……  
  在湖北省襄阳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厅内,一档气氛热烈、话题严肃的电视问政节目正在现场直播。令人颇感意外的是,在台上接受市民代表“大考”的,并不是该市其他职能部门,而是此次电视问政节目的策划者——襄阳市纪委、监察局。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这是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的一个剪影。近年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不断创新思路办法,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自身建设。  

  建章立制,狠抓队伍,自身过硬敢于接受监督  

  “本周完成了第七次常委会纪要印发,党外人士对反腐倡廉意见建议及各室责任分工送审印发,市州纪委绩效指标收集汇总……”  
  这是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干部刘能斌在《工作日志》上记载的一周工作小结。小结之后还附有分管领导的评鉴意见:“工作满负荷,完成及时。下步做好有关工作调整后的再报告、再沟通。”  
  自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年初出台《机关工作人员岗位业绩登记考评办法》以来,记录每天的工作进展情况,并每周交由分管领导点评,已成为机关全体干部日常工作的必修课。  
  根据规定,厅室主任对副主任、副主任对分管干部每周《工作日志》的评鉴意见,将作为该干部半年评议和年终评议的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将从平时业绩考核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只有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让自身过得硬,才有信心和底气接受监督。”湖北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为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省纪委、监察厅建立了机关岗位能力席位标准,对委厅机关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界定,并明确履行岗位职责应当具备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能力素质,等等。  
  如执法和效能监察室的“安全生产监督岗位”,就设置了“学习能力”、“政治鉴别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应急能力”等12项能力指标,并根据岗位特性对相关指标划分了权重。履职该岗位的干部通过对照这些指标找差距,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  
  队伍强不强,关键还看班子硬不硬。为加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去年以来,湖北省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活动。  
  对照“政治素质好、运行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干部队伍好、作风形象好”的要求,该省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查找自身建设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增强班子素质和能力,形成了“钢班子带铁队伍”的良好局面。  

  公开透明,广纳民意,敞开大门接受外部监督  
  7月25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  
  包括省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代表、基层群众代表等在内的41名代表走进了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机关,“零距离”地参观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情况。  
  “查办案件有哪些流程”,“信访举报人的信息是否得到严格保密”,“如何运用电子监察手段规范权力运行”……在参观电子监察中心、案管室、信访室等办公地点时,代表们踊跃提问,有关部门负责人耐心细致地进行了解答。  
  “对于许多群众来说,纪检监察工作显得比较‘神秘’,此次‘开放日’活动让我们‘零距离’地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和具体职能,对纪检监察工作加深了认识。这样的活动很有意义。”民主党派代表、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吴克明有感而发。  
  “举办首个‘开放日’活动,目的在于向群众揭开纪检监察工作‘神秘的面纱’,增加纪检监察机关透明度,密切纪检监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让公众更多地了解纪委、支持纪委、监督纪委。”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说。  
  镜头再切换到襄阳市——“王兆民,‘优秀’144票,‘称职’5票,‘不了解’1票;杨保东,‘优秀’135票,‘称职’14票,‘基本称职’1票……”不久前,来自社会各界的150名代表对襄阳市纪委、监察局干部进行了测评投票,国家统计局襄阳调查队现场计票并公布每名干部的得票情况。  
  襄阳市纪委副书记宋飞介绍,对当年测评“不称职”票超过有效票数三分之一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有效票数50%的,将进行诫勉谈话,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连续两年出现此类情况的,坚决予以辞退。  
  “在大家印象中,纪委是监督别人的,今天他们能敞开大门接受外界监督,这种勇气令人佩服。”现场参与投票的襄阳市政协委员冯敬怡如是说。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一些地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试行“抗辩式”、“助辩式”审理,借鉴法庭质证、答辩的模式,引入党代表、人大代表等作为第三方特邀审理员参与审理,确保了审理过程的公开透明。  

  查摆问题,防控风险,多管齐下严格内部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不具备天然的“腐败免疫力”,“四风”问题在一些干部中也不同程度、不同表象地存在。  
  “正人必须先正己!”这是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的共识。  
  在湖北省纪委干部室,工作人员递给记者一本厚厚的制度汇编,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对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纠风执法和效能监察权等6项权力监督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办法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例如对行使信访举报处置权的监督,就明确规定信访件作“待查”、“暂存”处理的,须经信访室内部集体研究,由室主任签呈分管领导审批,防止压信不查和线索流失。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把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省纪委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意见,对委厅领导班子成员提出18个方面的要求。委厅机关加强明察暗访,有专人不定期对机关干部食堂就餐情况、上下班考勤情况、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我每天上班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查询机关所有车辆的所在位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车队队长张文功告诉记者,为防止公车私用,机关的每辆公车都安装了GPS定位系统,通过电脑就能实现对车辆的监控。  
  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监督……围绕这些问题,湖北省纪委常委会每年集中分析一次委厅机关干部的思想状况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研究提出加强监督的意见和举措。各厅室每季度围绕《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表》开展一次对照检查,分析面临的廉政风险,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向分管领导和干部管理部门报告。(
记者 何韬)    

    链接@评论: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总体素质和能力是好的,党和人民对我们这支队伍是充满信任的。  
  但也要看到,面对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不放,抓出了实效,是监督者带头接受监督的有益实践。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一定权力,倘若对此监督不力,同样会产生风险,对党的事业造成损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查摆问题,主动接受监督。  
  广开监督渠道,是接受监督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把自己置于组织的监督之下,通过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自我批评、思想汇报等途径,查找问题,防控风险。要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真心实意地听取群众意见,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要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拓宽监督平台,吸纳各方意见。  
  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更高要求、更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要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培训力度,完善回避、保密制度。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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