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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应城市:突出三个重点加强巡视督查工作

编辑:彭超雄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湖北省纪委

  应城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李鸿忠同志8月10日在省委常委会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的精神,突出三个重点,加强巡视督查工作。

  一是突出巡查对象,监督“重点人”。应城市纪委监察局在巡查中,注重对下级领导班子“一把手” 手中的权力容易监督失控的情况,进行重点分析,客观的了解,对反映问题比较突出“一把手”,深入了解,搞清问题的性质和原因,形成基本的评价和态度。同时,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了解、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上,发现和掌握单位“一把手”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案件问题线索上。截止目前,全市共约谈单位“一把手” 人,发现廉政风险点 个。

  二是突出巡查项目,监督“重点事”。 应城市纪委监察局在巡查中,注重广泛收集被巡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以及岗位风险点等有关情况,立足于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并把‘重点事“当中涉及领导干部权力腐败、用人腐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进行监督,及时发现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败堕落、失职渎职等问题。同时将“三重一大”事项监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指导各单位将“三重一大”事项作为工作要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促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三是突出巡查内容,监督“重点环节”。应城市纪委监察局在巡查中,注重从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以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寻找突破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的要求,针对人权、财权、事权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岗位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了解。注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找准、找全、找深各单位和个人在履行职责中的高危风险点,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内部风险监控制度,整体提升行政效能和监督实效。(应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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