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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委"零容忍"惩贪腐 拧紧螺母持续加力

编辑:彭超雄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3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坚定不移改进作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拧紧螺母的精神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纠正“四风”:持之以恒不松劲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刚出台时,部分群众甚至有些党员干部存有疑虑:会不会像过去一样,还是“一阵风”,“雨过地皮湿”?山东省纪委用动真碰硬的实际行动打消了这种疑虑。

  去年年初,山东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强调,要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迅速行动、坚决执行。

  该省纪委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如,中秋节、国庆节前,省纪委下发《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提出严格要求。2014年元旦、春节前又连续下发通知,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购送贺卡、烟花爆竹等节礼年货,并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

  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山东省纪委和17个市纪委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做到及时受理举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在清车工作中上报虚假数据,并存在违规超编超标配车、摊派款项购车和借用车辆、违法使用车牌问题;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家珍乘坐超标车辆、违法使用车牌,对本单位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程序撤销其他职务。这是山东省纪委去年底通报曝光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的一起。此次通报曝光对象,包括2名厅级干部和6名处级干部,涉及人员全部指名道姓。

  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并通报曝光,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明察与暗访、督查与受理举报、自查与下查一级相结合,加大“四风”问题整肃力度。2013年,该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76起,处理212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7人。

  在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同时,山东省全面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全省共受理“庸懒散”问题投诉2181件,查处直接责任人2064人,问责337人。省纪委、监察厅分两批通报曝光了10起典型案例。

  严惩贪腐:“零容忍”态度一以贯之

  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省纪委严肃查处了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刘贞坚,枣庄市市中区委原书记王刚,潍坊市寒亭区委原书记孙德奎等省管干部案件22件。

  各市纪委同样以严查快办的态势,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济南市纪委查办了市城建投资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赵明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莱芜市纪委查处了市粮食局原局长张式元、市商务局原局长李欣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聊城市纪委查办了莘县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石汝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涉及农村党员干部案件7354件、教育部门案件306件、卫生部门案件294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案件430件,征地拆迁案件260件,还有土地管理、工程建设、房地产、矿产资源等领域案件1777件。

  据统计,2013年,山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0895件次,立案12242件,结案1214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182人,其中查办大案要案3601件,同比上升39.4%。

  一项项数字背后折射出山东省委、省政府对惩治腐败态度坚决,也反映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查处力度。

  监督问责:“打破砂锅问到底”形成震慑

  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要求,山东省委巡视机构2013年分两轮对11个市和20个县(市、区)进行巡视。第一轮巡视发现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99件,已立案79件,其中对2名省管干部立案审查,给予组织处理22人。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对137个重点问题进行督查整改,集中纠正了一批违规建房、违规配备公务用车等问题。

  与此同时,山东省以促进权力正确行使为出发点,强化监督、管理和教育,探索完善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修订完善并落实省纪委常委同厅局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同55名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全省各级纪委常委廉政谈话1.1万人次,起到了提醒警示作用。

  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试点由5个扩大到22个,积极探索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方式。

  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形式,2013年3月起,山东省在全省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全省共组织了20场次测试,共有包括240名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在内的6297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测试。参加测试人员平均成绩92.3分,满分563人,未达到80分合格线的299人。并严格按照“测试不合格者不予提拔”规定执行。

  强化执纪问责,保证政令畅通。创新监督方式,实行对地方和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约谈制度,省纪委实施约谈4次,约谈市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9人,督促问题解决。(记者 李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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