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

责任“落地有声”
——浙江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纪实
●浙江省委全面开展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均已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了书面报告
●浙江各级党委在制度安排上特别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设计了具体的载体:一是要求纪委认真受理下级党委(党组)的报告,并分送本级纪委委员审阅评议;二是要求纪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听取部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报告,开展面对面的监督
4月中旬,浙江省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研究省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要求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全面调整、重组省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进一步转变职能、突出主业,强化执纪办案和内部管理监督力量。
省委书记夏宝龙强调,调整省纪委机关内设机构,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必须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省委要高度重视主体责任落实,集体研究决策,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这是今年浙江省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议第6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浙江省委抓好“两个责任”的具体落实,全面开展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均已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了书面报告,所有市、部分省直单位和约85%的县(市、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已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了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强化责任
1月28日,夏宝龙专程赴中央纪委,报告了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并及时向省委常委会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的指示精神。
从1月下旬至3月16日,浙江省11个市和省直77个单位的党委(党组)均按照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向省委、省纪委提交了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各市党委书记和部分省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还相继到省纪委,逐个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省纪委利用6个半天的时间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汇报,在收集汇总省纪委委员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当场作出评议并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会后,各市和部分省直单位党委(党组)纷纷召开常委会、党组会,针对省纪委的评议意见和要求,研究贯彻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省委、省纪委报告了整改落实情况。
全省各市纪委也相继召开专题会议,约请所属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面对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绍兴市在落实县(市、区)汇报的同时,挑选部分县开展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向县纪委当面报告工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告诉记者,在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方面,省委率先垂范,凡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重要案件查办,都坚持亲自挂帅,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作出具体部署。省委还在今年全国“两会”前后,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委书记专题会议,逐个听取省委7个巡视组去年对23个省直单位开展巡视工作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现场交办解决巡视中发现的问题。
在省委的示范带动下,全省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和“分内事”,做到直接部署推动、直接检查落实,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金华、舟山两市在开展向党委工作部门派驻纪检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中,市委书记坚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审议具体方案,召开座谈会开展前期调研,并直接部署推动、协调落实。
细化落实任务,责任分解到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需要整个班子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形成合力。夏宝龙把落实主体责任形象地比喻为:这就像踢足球,前锋、中场、后卫,各有各的职责、各有各的作用。他说,作为省委书记,我就是守门员,守好门是我的职责,但是如果没有整个球队的配合,光有守门员是挡不住进球的。
浙江省委亲自部署,从总体要求、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加强领导等5个方面,规划了全省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同时,对《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的各项工作逐一分解,以省委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分解方案,将100项工作责任和46项制度建设任务,明确由省直36家牵头单位和45家参与单位承担,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综合运用,全方位、多方面贯彻落实的工作格局。
夏宝龙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切实做到“四个亲自”,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二天,专门听取了省纪委案件线索情况汇报,亲自部署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在纪委办案过程中,经常主动过问进展情况,亲自协调解决武警陪护、移送司法等具体问题。
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李强坚持把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对政府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以及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网等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形成有力抓手,强化监督责任
在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工作时,浙江各级党委在制度安排上特别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设计了具体的载体:一是要求纪委认真受理下级党委(党组)的报告,并分送本级纪委委员审阅评议;二是要求纪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听取部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报告,开展面对面的监督。
省纪委在收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后,立即按照要求分送全体省纪委委员审阅评议。同时,广泛收集机关各室掌握的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等方面的情况,专门组织力量形成评议意见。在当面听取汇报时,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部分省纪委委员参加,任泽民逐个进行点评,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
杭州市纪委邀请全体市纪委委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会,并专门听取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报告。衢州市纪委在听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后,由参会的市纪委委员当场进行询问和质询。台州市选取2个市级部门,向市纪委全会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由纪委委员提问并评议。通过这些举措,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了有力抓手,也为纪委委员有效履职提供了大好平台。
据了解,浙江省自全面开展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以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分工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主动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使纪委的力量从一些不该管的工作中及时清理剥离出来,更好地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责任。据统计,以往,省纪委每年主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都有10余件,内容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公车管理等方方面面。2014年,此类建议、提案均由相关职能部门主办,省纪委主办件仅保留3件,且内容均与监督执纪问责密切相关。(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周罗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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