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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展培训中心腐败浪费问题专项清理整顿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7月31日,天津市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对在全市开展培训中心腐败浪费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出席并讲话。

  臧献甫指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自建培训中心,既造成资源浪费,也容易滋生“四风”问题,不少实际上已经成为腐败的温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市委对此高度重视,按照中央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培训中心腐败浪费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内容来抓,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措施,列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要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对于铲除腐败问题,制止铺张浪费,规范楼堂馆所建设,坚决反对“四风”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树立担当精神,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培训中心腐败浪费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牢牢把握清理范围、整顿内容和工作目标,抓好自查摸底、整改处理、检查验收三个环节,聚焦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将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决不能走形式,也不能搞“一阵风”,要从严清理,从严整顿,从严查处,敢于动真碰硬。各单位要严明工作纪律,在清理整顿工作中,不得隐瞒、转移、转让、出卖培训中心资产或擅自变更产权登记;不准弄虚作假,涂改、转移或销毁账目;不得以任何名义私分、抽逃培训中心钱物;不得设置障碍,阻挠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各主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职尽责,以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严明的纪律全力推进,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瞒报漏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发现问题不予整改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培训中心搞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坚决防止已纠正的“四风”问题反弹,向中央、市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同志对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天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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