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江西:推进省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10月17日,江西省召开推进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座谈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第一书记龚建华主持会议,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郑为文出席会议。

  周泽民对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他强调,省直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省委书记强卫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化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对照检查,做合格的省直单位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要按照省委《意见》规定的任务,抓好分工,明确责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千钧重担大家挑。要细化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利益、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以及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加强廉政教育等责任,避免工作一般化,防止“上下一般粗”。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向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压下去,向全系统全行业延伸下去,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无论是对党委还是纪委,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省直单位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盯住重点,创新监督方法,严以律己,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龚建华在主持会议时指出,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抓好党的建设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机关党的建设之中,推动省直机关在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走前头、作表率。(江西省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