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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查处百余名以权谋私官员

市县一把手亲属从业情况要向省纪委报备

 

  11月5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获悉,该省今年初开展的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已经结束,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各部门通过自查发现涉及利益冲突方面的问题2000余个,立案查处110余人。  
  继去年在省直机关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并取得实效后,今年,江西省再度发力,将治理工作触角延伸至设区市及以下机关单位,铲除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的土壤,斩断伸向不正当利益的“黑手”。此次治理的重点是: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拨付等职能的部门及其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或职权影响,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资质认定等,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江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吕伟介绍,该省要求相关人员做到逐人逐项、如实填报利益冲突事项,由同级党委审核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不存在利益冲突的,也要零报告。此前,九江市100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填报表格因资料不全被退回整改。  
  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全省11个设区市四套班子成员及10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共623名主要负责人的利益冲突事项登记表均已报省纪委备案。  
  与此同时,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江西各地各部门开门受理举报,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严格查实、坚决追责、决不姑息。萍乡市对存在利益冲突的5名科级干部及9名工作人员,分别作出调离单位、调整岗位、收缴违规收益等处理。上饶市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认真梳理,严肃查处了德兴市委原书记何某及其哥哥利用职务影响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收受贿赂案,以及弋阳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某违规到企业兼职取酬案。赣州市严肃查处并通报2起县主要领导司机利用自身岗位和领导职权影响,插手工程建设和参与经济活动从中牟利案件。  
  宜春市对核查中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173名工作人员,分别向相关单位反馈,要求采取措施严加防范。抚州市结合办案信息支撑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全市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利益冲突信息库,为查办案件提供支撑。  
  据悉,该省纪委正着手制定《江西省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试行)》。这个办法将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从业限制、利益回避、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记者 孟维伟 通讯员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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