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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项整治收受红包礼金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收受礼金,领导干部将被追责

 

  11月24日下午,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黄新初听取市纪委落实巡视整改牵头工作情况,重点听取关于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据悉,该市纪委联合财政、审计、人社等单位组成4个检查组,将于11月25日开始对21个区(市)县和部分市级部门重点围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乱发钱物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目前,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正在四川全省开展。据悉,为落实整改中央第九巡视组在巡视四川时的反馈意见,四川省纪委、监察厅近日专门下发通知,针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在12月底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范围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据悉,专项整治将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将被列入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记者了解到,整治期间,成都市将组织全市所有领导干部在12月5日前公开承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与成都市一样,四川省各地各部门都将组织领导干部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进行公开承诺。此外,该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对照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2014年12月15日前上交所在地区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在本次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  
  四川省纪委、监察厅要求该省各地围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分类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认真落实分级通报曝光制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典型案件,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对领导干部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收受红包礼金的,要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四川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另据了解,为推进专项整治,四川省专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省纪委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财政厅、商务厅、审计厅为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记者 车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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