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不唯票唯分评价干部

本报讯(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阮蓓茜)日前,浙江省委出台《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治理为官不为的若干意见》,这意味着,浙江省将对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者,采取更加动真碰硬的措施进行调整,形成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的常态。
《意见》明确,要改变年度考核主要依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等次和简单以最后得分进行排序并向班子反馈的做法,充分运用各方面了解掌握的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防止唯票、唯分评价干部,并注重在改革发展主战场、经济建设第一线、社会治理最前沿考察识别干部。
今后,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不仅要受到组织惩戒,还将被曝光。《意见》指出,对各地各单位出现的为官不为典型案例,采用内部或公开的形式进行通报,教育警示广大干部更好地担责有为。该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踩红线、越雷池、闯禁区的,该问责就问责,绝不放任自流。”
《意见》还把治理为官不为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结合起来,对干部为官不为情节严重、影响较差,或者经教育提醒、诫勉处理,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视情节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对严重失职渎职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改革创新要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意见》要求建立推进改革容错免责机制,对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支持保护敢抓敢管、坚持原则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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