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向9大政府投融资公司派驻纪检组

本报讯 (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刘云 李涛 唐欧)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制度等5项工作制度;清退5名违规领取薪酬人员……魏玉华曾是湖南省衡阳市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今年9月底,被派驻到该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纪检组组长一职,一个多月来,工作成效明显。
与魏玉华一起被派驻到该市投融资公司的,还有4人。这是该市首次探索推进对政府投融资公司派驻纪检组并实行统一管理。
据了解,近年来,衡阳市创新经济发展及融资模式,创新设立包括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湘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9大政府投融资平台。这些平台按市场模式运作,参与城市重大建设项目。截至今年10月,这9大投融资公司承建各类重点项目69个,总投资879.5亿元,分别占城区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总数和投资总额的82.4%、91.2%。
政府投融资公司动辄几亿甚至几十亿的资金流动,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容易出现问题。据悉,衡阳市2013年查办的“双江新城”土地受贿案,就涉及市城建投资公司、市国土局等多个单位重要岗位的10名干部,其中包括5名处级干部,涉案金额达2700多万元。市城建投资公司两名班子成员收受贿赂为违法商人牟利,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为此,强化监督显得尤为重要。2014年,衡阳市委、市政府制定《市本级投融资公司管理办法》,明确“由市纪委派驻投融资公司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其人事关系、薪酬待遇转入市纪委”,“市监察局加强效能监察”,等等。这为该市纪委探索推进对政府投融资公司派驻纪检组并实行统一管理打下基础。
从今年年初开始,衡阳市纪委便开始着手调研、谋划,经过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并数易其稿后,于今年9月印发《关于对派驻投融资公司纪检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暂行办法》,对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工资关系、干部管理、工作保障、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如,明确派驻纪检机构“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在驻在单位负监督责任,不得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编制和工资关系转入市纪委”。“有市纪委‘撑腰’,我们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履行监督职责了。”如魏玉华所言,这些规定,就是为了改变此前派驻机构监督太软、不敢监督的问题。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暂行办法》措辞肯定,没有“原则上”、“一般”等模棱两可的用语。“这是为了将日后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都提前堵上。”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表示,加强派驻工作是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下一步,衡阳市纪委将陆续实现对9家政府投融资公司的派驻全覆盖,并将根据新问题、新情况适时改进《暂行办法》,逐步对所有派驻机构实行统一派驻、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不断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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