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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自清门户 严防“灯下黑”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讯 “第四纪律审查组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不注意方式方法,造成群众误解,市纪委已在委局机关干部大会上对他们予以通报批评,责令该组4名干部写出书面检讨。”11月12日,江西省井冈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姚九华说,“通报一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敲响了警钟,所有人都绷紧了依规依纪进行纪律审查这根弦!”

    吉安市纪检监察系统今年加强对“自家人”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从市级到包括井冈山在内的县(市、区)级,两级纪委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5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人,调离纪检监察岗位、免职4人。

    严管就是厚爱。据吉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廖宏介绍,该市纪委“严”字当头,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四个不准”》等下发至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下发了《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办法(试行)》,对收到的问题线索逐条登记、分类处置,做到条条有结果,基本实现“零暂存”。

    截至目前,吉安市市、县(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4件,查处5人,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24人。(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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