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专项治理收送“红包”问题

本报讯 “黎川县宏村镇卫生院院长王细平收受‘红包’4.7万余元,并分给该院副院长陈国辉1.5万余元。最终,王细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陈国辉被行政撤职。”11月16日,江西省抚州市纪委官方微博“@抚州清风苑”点名道姓通报了一起医疗卫生系统党员干部收送“红包”典型案例。
抚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医疗卫生、教育、殡葬和税收这4个领域收送“红包”问题群众反映强烈。2013年以来,抚州市纪委收到的收送“红包”举报中,涉及这4个领域的就占总数的89.9%。为此,抚州市今年对这4大领域收送“红包”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
在专项治理初期,各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共有51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填报了自查自纠登记表,并以“签字背书”的形式,向组织作出拒收拒送“红包”承诺。目前,共有317名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172万余元。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抚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节点,联合财政、审计等单位组成70余个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等形式,搜集收送“红包”的问题线索。检查组中的财政部门人员,还特别对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查公款收送“红包”问题。按照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对核查属实的问题线索,不论金额大小、次数多少,一律先免职,再作问责处理。截至11月中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医疗卫生、教育、殡葬和税收领域收送“红包”问题49起52人,占全市查处收送“红包”人数的73.5%。
“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从源头上防范。”抚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吴伟柱表示,为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该市积极开展收送“红包”治理“回头看”,并建立“红包”案件专报制度。同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持续释放严肃执纪的强烈信号。(李勇)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