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委举办《准则》《条例》专题培训班

党章学习讲座、《准则》《条例》内容解析、分组讨论、闭卷测试……一场高强度的“头脑风暴”在吉林省委党校展开。
12月2日至4日,吉林省纪委《准则》《条例》第一期专题培训班在省委党校举办,委厅机关领导、机关各部门和省直派驻(派出)机构的负责人,市(州)、县(市、区)纪委书记及部分副书记、常委,共计300人参加。
据了解,吉林省纪委将集中一个月时间,分4期对委厅机关、省委巡视机构、省直派驻机构全体干部,以及市、县两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等960余人进行轮训。年底前,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纪委也要举办《准则》《条例》专题培训班,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如此大规模的培训,在吉林省纪委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学为先”
——以上率下,以考促学
“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但2010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很多内容被移入新修订的《条例》……”12月2日,培训班邀请中央纪委派驻人社部纪检组组长耿文清专题讲授《准则》《条例》修订的背景、原则和重要修改内容等,并结合鲜活案例进行解读。
“非常及时,正是想深入学、不知怎么学的时候。”吉林市船营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朱建光说出了大家的心声,“三天的时间,我们原原本本读原文、认认真真做笔记,逐条逐句研究、结合案例讨论,收获甚多。”记者看到,每位学员桌上都放着党章、《准则》《条例》、“学思践悟”等。
“三天时间很短,有的连吃饭的时间也‘不放过’,共同讨论‘消化’课上讲授的内容,不少学员还挑灯夜战。”前郭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房丽梅告诉记者,“培训结束后要接受测试,省、市的领导以上率下,我们哪能拖后腿?”
“用为要”
——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如何结合实际抓好两项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如何把运用好“四种形态”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具体实践中?培训班上,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崔少鹏对此做了专题辅导。
“特别‘解渴’,不仅解决了‘怎么看’的问题,更知道了该做什么、怎么做。”学员们纷纷表示。
吉林省纪委派驻商务厅纪检组组长王智初从中获益不少。据王智初介绍,他在工作中就遇到过一些难题,比如,群众对厅里某领导干部有议论,而该领导干部比较敏感,要怎么处理才能既解决问题,又不出问题?“这次培训让我学到了方法。我准备向厅主要领导建议,请厅领导借工作之机与该领导干部谈一谈,进行提醒诫勉。”王智初告诉记者。
“这次培训也为我们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吉林省纪委法规室副主任所永吉说,他们将深入研究《准则》《条例》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结合该省的执纪监督实践,从实际工作需求出发适时制定出台单项实施规定。
共识在交流中深化,行动的火花在碰撞中点亮。“对照中央要求,调整执纪理念;对照法规条文,调整执纪标准;对照工作实践,调整执纪方式”,学员们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
“行为本”
——“严”字当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这些典型案例中涉及的一些人在工作中还接触过,教训深刻,发人深省。”12月2日晚上,学员们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后,纷纷表示,要深入反思,汲取教训。
己不正,焉能正人!
“对于履行职责,我们是监督责任,而对于管好我们的队伍,大家要负主体责任!”吉林省纪委主要领导强调,要把守纪律打造成纪检监察机关的集体面貌、集体声音、集体动作和集体信念。
“委厅机关对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高度重视,省纪委还要求各党支部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集中学习,结合具体案例研讨分析,学深学透,学以致用。”省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景隆说,12月下旬,还将举办各支部学习两项法规知识竞赛,让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把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和底线牢记在心。(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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