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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明责督责促责任落实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区民政局优抚安置股原股长丘学强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该局的分管副局长张贵银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以严格追责促主体责任落实的一个典型案例。

    “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不能吃大锅饭,打马虎眼,必须做到责任清晰。”惠阳区委书记刘小军说,目前,惠阳结合实际,建立班子集体、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三类主体责任的明责清单,明确8项班子集体责任、5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5项分管领导责任,避免了以往落实责任不清、分工不明、责任不实的问题。

    据了解,该区还通过主动约谈、函询提醒、述责述德述廉等多项举措,督促主体责任履行到位。针对个别镇街、区直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及时采取主动约谈、函询提醒、个别访谈的方式,主动联系和监督个别单位及其班子领导,了解落实主体责任具体做法和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和建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区共开展约谈提醒472人次,其中处级干部3人次,科级干部18人次。

    实施述责述德述廉,推进镇街、区直单位党政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德述廉,并接受区纪委委员和180多位社会各界评议代表的民主测评,今年有6名镇街、区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德述廉。

    建立“四对一”廉政约谈制度,即区委书记、区长、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等4名区领导共同约谈1名单位一把手,重点针对信访问题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等方面的单位一把手,开展诫勉约谈。(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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