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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三查三问”倒逼责任落实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落实和问责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没有严肃问责,‘两个责任’就落实不下去。”12月18日,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沈晓明告诉笔者,今年是该区确定的“责任追究年”,截至目前,该区共对9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写好前后两篇文章。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是关键和保障,让纪委开展问责追责有理有据,让被问责对象口服心服。”浦东新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制定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中,除了明确党委、纪委各自承担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外,还体现了以问责追责保障责任落实的工作思路。

    今年,新区纪委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九项配套制度,其中一项就是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明确提出,责任追究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不仅要追究集体责任,也要追究个人责任;不仅要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也要追究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而免除。

    除了出台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外,该区纪委还通过梳理不同类型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以书面形式发至各区管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以加强问责成果运用、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在实际工作中,新区纪委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重要工作,要求相关职能处室在形成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报告、案件调查报告、审理报告等报告的同时,必须形成“三查三问”报告:一是查问党委主体责任履行情况,重点查问党委是否坚决支持纪委开展纪律审查、是否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是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等;二是查问纪委监督责任履行情况,重点查问纪委是否聚焦主责主业、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是否完善、查办案件是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等;三是查问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重点查问监管机制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有无“打擦边球”风险等。

    截至目前,浦东新区纪委共对18起纪律审查案件中涉及的9名处级领导干部,通过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约谈、调离工作岗位等措施进行问责,追究其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黄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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