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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报9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吉林省纪委集中通报9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以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廉洁过“两节”。

    其中3起较典型案件如下:

长春市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荣少华因所属单位多人违纪违法受到责任追究。该局所属2个单位有10人因受贿、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5人移送司法机关。荣少华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局长职务。

    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张旭东、纪委书记杨光因下属单位职工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通榆联社新华农村信用社原主任杨学家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责令退还礼金。张旭东、杨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乾安县卫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周才因单位虚开发票套现处理招待费受到责任追究。乾安县卫生局虚开汽油、修车费等发票套现8.86万元处理招待费,副局长张有林等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其余6起典型案件的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责任追究。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9起典型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历树奎 徐永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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