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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 学习践行“四种形态”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1:19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四种形态’体现了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的要求,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湖南省宁远县舜陵街道纪工委书记李志在街道召开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学习会后感慨地说。自去年11月下旬以来,宁远县通过多种方式,在全县掀起学习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热潮。

    去年12月中旬,该县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人员共130人参加了纪检监察系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培训会,就如何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进行了深入讲解,提出了明确要求。

    培训会后,全县各单位迅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舜陵街道、湾井镇、县民政局等60多个单位通过召开集中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就如何落实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了细化解读,让“四种形态”融入到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之中。(刘佳宾 唐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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