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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开展落实主体责任专项督察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1:19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周纲、纪检组组长肖峰,市供销社主任杨逢畅被立案调查……”辽宁省鞍山市纪委日前通报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轮专项督察结果。

    据了解,去年7月30日,鞍山市委组建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并组成5个督察组,进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供销社、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体育局5家市直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轮督察。

    进驻前,督察组提前备足“弹药”,如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度考察结果、任期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相关案件和受理的信访举报等情况进行梳理。随后,督察组还对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当面谈话,要求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实事求是、不回避问题。

    据第四督察组副组长黄德占回忆,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督察组的到来起初并不“买账”,他们认为督察组只是来“走过场”的,反映了问题不但解决不了,也许还会遭到“打击报复”。但督察组从查阅会议记录、找个别人员谈话、听取汇报、开展民主测评,到参与民主生活会、班子议事会议等工作环节,再到受理投诉举报,他们逐一查摆问题、深入挖掘线索的务实工作态度,让该中心工作人员放下心来,主动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不仅反映了一把手没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甚至涉嫌违纪等方面问题。

    “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重大事项不经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班子成员存在不团结、不和谐,争权夺利、搞小团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四风’问题;单位职工存在纪律涣散、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此次督察中,督察组共发现各类问题线索90余件,其中18件涉嫌严重违纪,已及时移交市纪委进一步调查。

    各督察组在反馈整改意见的同时,积极协调被督察单位完善制度、解决问题。据统计,督察组此次指导有关单位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和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建章立制24项。

    据悉,鞍山市预计将在3年内完成全市近100家市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察全覆盖。(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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