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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出实效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1:19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年以来,河南省纪委牢牢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深化纪挺法前,通过教育预警治“未病”、抓早抓小治“初病”、严厉惩处治“重病”,实现从普遍到个别、从常态预警到非常态严惩层层设防,使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制约覆盖到全体党员。2015年,全省给予党纪处分2万余人,其中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占近八成。

    未病先防,提醒警示在先

    1月7日晚,河南省2015年廉政戏剧巡演的开年大戏——新编廉政历史剧《九品巡检暴式昭》在省人民会堂亮相。这部廉政大戏以环环相扣、情节紧凑的故事展现了暴式昭廉洁爱民、敢于直言的人格魅力。省委书记郭庚茂观看后激动地说:“这个戏要唱下去,给党员干部唱,就是一堂生动的党课,‘官九品、人一品’应该成为我们河南党员干部的座右铭。”

    河南坚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八集历史文化纪录片《鉴史问廉》、电视剧《清吏郑板桥》、戏剧《全家福》等各放异彩。

    2015年4月12日,漯河市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宣布省纪委对市委原常委、秘书长谢连章,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新区管委会主任孙保民的处分决定。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付静在会议上要求各级干部要牢牢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始终做到“六问”,即经常问自己信仰变了没有、脱离群众了没有、学会珍惜了没有、学会拒绝了没有、个人财产与收入相符了没有、责任履行了没有。

    这每一问都重重地敲打着与会党员干部的心扉。抓住关键节点早打招呼,针对重点对象提前打预防针,把提醒教育落到实处、细节,这已经成为河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

    已病防变,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查阅河南各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因为一顿饭、一个“红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不在少数。

    “祸患常积于忽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盯住“小节”“小病”,从严执纪、动辄则咎。去年以来,河南省纪委创新方式方法,引入“互联网+”模式,加大对网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运用,还构建网络、电话、媒体三维立体式监督举报平台,并建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税务、公安等部门参与的联动督查机制,同时用好巡视巡察线索,2015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12起,处理507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993人。

    “贪腐分子都是从破纪开始,逐步发展到破法的。如果在其刚违纪时就能对他当头棒喝、立即叫停,我们许多同志就可能悬崖勒马,就不至于由‘好同志’逐步蜕变为‘问题同志’,甚至最终沦为‘阶下囚’。”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说。

    拔除“烂树”,持续高压严惩腐败

    2015年10月24日,河南省纪委“清风中原”官方微信权威发布: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合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纪委查处的又一只“老虎”。

    近年来,河南省纪委坚持反腐“零容忍、无禁区”,着力减少腐败存量,包括安阳市委原书记张笑东,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濮阳市委原书记吴灵臣,三门峡市委原书记连子恒、杨树平,开封市委原书记刘长春、祁金立等一批一把手“落马”,释放了“有腐必反”的强烈信号。

    为适应监督执纪问责形势和“四种形态”要求,河南省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合理调配力量,做到三个“1/3”,即1/3的力量抓早抓小处置轻微违纪问题,1/3的力量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3的力量查处严重违纪问题。在加大对“小问题”查处力度的同时,坚持将重点对象和发生在“三个时间节点”以后的问题线索作为审查重点,特别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集中精力把违纪问题查清后,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陈曦 李修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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