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精心打造“常驻不走的巡视组”

“过去,派驻机构既干‘主业’又忙‘副业’,力没少出,活没少干,到头来往往是方方面面都不满意。”甘肃省纪委派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组长丁红星如是感慨。
丁红星谈到的困惑曾是甘肃省纪委派驻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
为破解这一难题,该省把加强派驻机构建设作为纪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创新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向“监督难、监督软”亮剑,让派驻机构真正成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
如何改:对表中央破解“欲为无力”
“派驻纪检组,业务上受上级纪委领导,但年度考核、福利待遇、人员编制却都在驻在部门,派驻机构往往被驻在部门及其领导视为‘内设机构’,纪检组长也与所在单位存在着多种联系,导致派驻机构独立性不强、权威性不够,容易出现监督职能虚化、纪律审查弱化的现象。”这是过去派驻纪检组长的普遍感受。
如何让派驻纪检组摆脱工作被动、监督乏力的困境,突破“同体监督”的瓶颈?
对此,甘肃省委和省纪委把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提升派驻监督效能作为破解之策,以中央精神为定音鼓和动员令,迅速行动,积极推进。
省纪委建立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派驻机构制度,明确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联系沟通、定期听取汇报、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民主生活会、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5个方面的联系任务 。
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不断加强,要求派驻机构有了反映问题线索、发现“四风”线索、纪律审查等事项及时向省纪委报告。
省纪委建立派驻机构年度述职述廉考核制度,将过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参加驻在部门考核变为以省纪委为主进行考核。
规范省直派驻机构副地厅级以上干部提名考察程序,明确以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为主提出初步人选,省纪委牵头与省委组织部共同考察。2014年以来,以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为主提名、考察派驻纪检组长25名,新选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和处级干部32名。
对省直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因公或因私外出、个人家庭重要事项变化、发现或收到所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和反映等有关重要事项向省纪委报告作出规定。同时要求,对重要事项不报告或没有及时报告的,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怎么干: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甘肃省监察厅副厅长、省纪委组织部部长王建强认为,派驻机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关键要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下功夫。派驻机构不但要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还要早报告早处置,说得清楚有反映的具体人、具体事。
“干监督的活儿就要关注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要从问题线索抓起,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收到问题反映、发现线索就要马上处理。”省纪委派驻省高院纪检组组长陈天雄说,发现问题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搞下不为例,要破除人情干扰,通过纪律追责,使当事人警醒起来,避免由违纪走向违法。2015年,驻省高院纪检组查处了法警总队政委和警政科科长私设小金库问题,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问责就要以儆效尤。中储粮兰州分公司原粮食收储经销有限公司负责人违反组织纪律,失职渎职,擅权专行,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相关问题被查处后,经省直属机关纪工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中储粮兰州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并在省直单位公开曝光。“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省直机关纪工委书记马庆认为。
不久前,甘肃省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在省级机关首批新设和调整7家省纪委派驻机构,负责综合监督43家部门单位。其中,在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新设3家派驻纪检组,对已经设立的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4家派驻纪检组进行调整。
“目前,我们正在做首批7家省直派驻机构改革的编制划转、干部选配、后勤保障等工作,下一步,将立足于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整合力量,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稳步有序推进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工作。”2015年12月25日,甘肃省纪委副书记张怀仁告诉记者。
成效如何:派驻监督彰显威力
通过改革,以前纪检组单打独斗、工作缺乏独立性的局面被彻底打破,纪检组长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无力监督等问题大为改善,派驻监督的威力不断显现。
实践证明,借鉴巡视工作的有效方法,开展巡察是派驻机构强化监督的一项有力举措。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已在甘肃省直机关全面推开。
2015年9月10日,甘肃省水利厅巡察组巡察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时,收到反映该局花海灌区管理处处长辛占龙非法集资收购水泥厂并多年拖欠职工借款本金及利息有关问题的举报信。随后,巡察组将初步调查情况上报厅里,驻厅纪检组旋即对辛占龙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辛占龙的有关问题违反党纪。2015年10月下旬,厅党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以来,省直机关纪工委受理来信来访和投诉71件,批准违纪党员处分47人,查办省纪委交办的处级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9件。省纪委派驻省高院纪检组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23人,并对执纪审查不力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进行通报批评。省纪委派驻省农牧厅纪检组对厅系统违规经商办企业的4名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15年,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受理信访举报36件,已办结33件,对1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7名处级干部诫勉谈话。
“派驻机构承担着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各派驻机构积极推进‘三转’,履行监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在执纪问责上有了新作为。今后,要深化‘三转’成果,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找准职能定位,发挥常驻部门‘巡视组’的作用。”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说。(杨恒 王彬)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