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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年巡视108个地方和单位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1:19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依法按程序免去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某市市委常委在招商引资和工程建设中利用职权搞利益输送、收受贿赂等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某区区长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瞒报个人婚姻状况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某市市直单位班子成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受到党纪处分……这些都是通过安徽省委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的线索进行的处理,也可以说是去年安徽省巡视工作成绩单的一部分。

    2015年以来,安徽省巡视工作坚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盯住“三个重点”, 不断加快全覆盖步伐,全年共开展了4轮对108个地方和单位的巡视,其中前3轮巡视,发现“四个着力”方面问题1927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537件。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对534人进行立案调查,组织部门对38人作出免职处理,较好地发挥了“利剑”作用,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安徽省委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每轮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后,省委常委会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都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握中央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10次就巡视工作讲话、13次对巡视工作作出批示。省委“五人小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4次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巡视成果运用,对重点问题和重要线索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解决处理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

    去年初,安徽省委巡视机构及时组织开展了对2个省直部门、1家省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和1所省属高校专项巡视试点,为后续专项巡视工作的开展探索了路子、提供了示范。按照巡视工作要有新打法的要求,采取专兼结合方式组建巡视组,协调有关部门一次性抽调95名干部参加巡视工作,将8个常设巡视组每组增至15人,采取“一托四”方式开展巡视,新组建4个“一次一授权”省委巡视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开展巡视。巡视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在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作为巡视工作的主线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做到“三个突出”,即突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巡视对象特点确定巡视监督重点。

    对市、县(区)的巡视重点,主要是查找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对国有企业的巡视重点,主要是查找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对省直部门的巡视重点,主要是查找与行政审批权、资金划拨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国有资产处置权等相关联的腐败问题。由于重点突出,指向明确,巡视发现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连年上升,2013年为106件,2014年为901件,2015年为3537件,起到强劲的震慑效果。

    为有效促进巡视成果运用,推动整改落实,安徽省加强了对反馈和移交事项的跟踪了解督办。每轮驻点巡视结束后,全省各个巡视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巡视办,巡视办、巡视组、被巡视单位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定期汇报整改落实情况,会同省纪委案管室定期对账,实行销号制度,办结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强化压力传导,在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时,及时传达“五人小组”要求。还突出问题线索督办,做到“两个同时”,即对进一步了解关注类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同时,抄送上级纪委督办;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的同时,有关情况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并签字背书,督促其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视期间发现事实比较清楚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协调有关方面及时调查处理。如某市政协副主席、省直某单位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省属国有某企业副总会计师等涉嫌贪腐问题以及某市政协主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巡视中就被立案查处,在被巡视地区、单位产生强烈震慑,营造了违纪必究的良好氛围。(韩贺彬 王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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