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立案查处厅处级干部224人

甘肃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
立案查处厅处级干部224人
兰州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万里、白银市政协原主席郭德清、酒钢集团原董事长冯杰被立案审查……刚刚过去的2015年,甘肃省纪委进行纪律审查的党员干部中不乏一些“重量级”人物。记者1月26日从甘肃省纪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受理信访举报4.6万件次,立案394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14人,其中地厅级干部31人,县处级干部193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下处分人员占受处分人员总数的68.7%。
“坚持抓早抓小是我们转变纪律审查方式的一个重要体现。”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表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强化日常监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此,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转变纪律审查工作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由“盯违法”转向“盯违纪”,由管“极少数”转向管“大多数”。
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我们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扩大了诫勉谈话、函询范围,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一些轻微违纪行为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据介绍,该省去年全年函询1106人,诫勉谈话779人,分别比2014年增长125.7%和58%。省纪委对有问题反映的17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函询,对13名省管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已结案的33名省管干部问题中,受到纪律轻处分或组织处理的有24人,占72.7%。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办结案件中,涉嫌违纪未移送司法机关占总数的96.9%。
与此同时,甘肃省在“快”字上下功夫,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纪律审查周期,做到快查快结。一方面,规范线索处置,及时汇集各个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和评估研判,严格依照五类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另一方面,加大初核力度,对线索具体、内容明确、情节简单或正在发生的问题,迅速组织力量直查快办,尽可能多地获取客观证据,提高成案率。
该省纪委还对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纪律审查工作的内容、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省纪委通过调研督导、检查考核、督办落实等方式,加强对市州纪委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审查安全等工作的督查。各地普遍通过建立办案协作区、交叉办案、提级办案以及设立乡镇片区纪工委等措施,不断提高执纪工作实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乡镇纪委纪律审查数量逐年上升,“零审查”或纪律审查数量偏少状况得到有效改变。据统计,去年全省乡镇纪委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831件、立案836件、党纪政纪处分1062人,分别比2014年增长174.1%、100.5%、99.6%。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执纪重点,严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以身试纪者。2015年,省纪委立案审查省管领导干部41名,是2014年的2.9倍。各市州也分别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市管领导干部案件,如兰州市查处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培训中心原主任何建军受贿案,白银市查处了白银区政协原副主席杨延禄贪污案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近期对该省14个市州5000户城乡居民的问卷调查显示,88.92%的调查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和比较满意。
“只有全面落实‘四种形态’,在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加强抓早抓小等方面工作,才能在不断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实现从‘不敢’向‘不能’‘不想’的延伸,达到对消极腐败现象‘釜底抽薪’的效果。”张晓兰表示。(记者 杨恒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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