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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完成县级纪委内设机构改革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1:19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全区111个县(市、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纪检监察室225个,增幅24.3%;在编制总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直接从事监督执纪人员增加200名,增幅19.4%。笔者2月18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获悉,截至2015年底,该区已全面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改革后,纪律审查一线人员偏少、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得到解决。

    据了解,2014年下半年,广西探索开展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全区35个县级纪委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调整。2015年3月,在广泛调研基础上,自治区纪委出台《关于推进全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意见》,就改革原则、机构设置、职能设置、职数核定、干部配备等提出指导意见,全面启动县级纪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自治区纪委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改出成效。“在机构设置上,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改革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设内设机构628个,比改革前减少了407个,但却增加了44个纪检监察室,县级纪委普遍设有2个以上纪检监察室。”自治区纪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说。

    “我将以新的岗位为起点,积极研究思考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盯紧重要节点,管住关键环节,促进党风政风好转。”南宁市青秀区纪委新上任的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尚信表示。

    在增减之间,压实了监督责任“担子”,激发了县级纪委的内在动力。2015年,全区111个县(市、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669件,同比增长60.2%;结案25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85人。(桂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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